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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合院装修建设主管部门事故报告要求

作者:四合院装修  发布时间:2015-07-19 10:29:38

四合院装修建设主管部门事故报告要求如下:

 

1、四合院装修建设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,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,并通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、公安机关、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、工会和人民检察院;

 

1)较大事故、重大事故及特别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;

 

2)一般事故逐级上报至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;

 

3)四合院装修建设主管部门依照本条规定上报事故情况,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。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接到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的报告后,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;

 

4)必要时,四合院装修建设主管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;

 

2、四合院装修建设主管部门按照上述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时,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。

四合院建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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