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合院装修建设主管部门事故报告要求如下:
1、四合院装修建设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,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,并通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、公安机关、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、工会和人民检察院;
1)较大事故、重大事故及特别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;
2)一般事故逐级上报至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;
3)四合院装修建设主管部门依照本条规定上报事故情况,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。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接到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的报告后,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;
4)必要时,四合院装修建设主管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;
2、四合院装修建设主管部门按照上述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时,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。